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我支持的是「動物保護區」式的動物園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學系 黃宗慧教授補充說明:

近日得知畢業於台大外文系的蕭兆廷同學八月初於紐西蘭過世,想起蕭同學過去在〈文學、動物與社會〉課程的討論板上曾發表過關於動物園的文章,顯現了他既珍視動物園與人的情感,又對現行動物園的問題無法視若無睹的關切心意,他因此在討論板上兩度發文,第一篇談到為何他認為動物園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第二篇則花了三千多字,談他「理想中的動物園藍圖」。由於第二篇文章的文末,他自評該文可能有些雜亂絮叨,也怕自己功課做得不夠足、相關知識上有錯誤,但還是想和班上修課同學分享他可能不切實際的、理想中「動物保護區式」的動物園,因此【人.動物.時代誌】謹選刊第一篇文,並節錄第二篇部分章節,用以紀念蕭兆廷同學。


我支持的是「動物保護區」式的動物園

作者:蕭兆廷  2011-01-18

在這學期的課程中,老師曾經帶領我們深入地去思考關於動物園的各種議題,包括動物園的歷史背景、發展概況、社會意涵和具體影響等,讓我們能以更多元的角度來反思動物園的真正價值。

老師在課堂上也指出了,事實上動物園在現今的社會脈絡下,很難達到它們表面上所宣稱的教育和研究的效果,而在實質上,是以取悅民眾、娛樂遊客的商業考量為其主要的營運方向。

再者,那些被剝奪了自由、被扭曲了原本生存樣態的動物,究竟能夠呈現出怎樣的「動物」景觀給遊客們呢?不再能夠在草原上奔馳的獵豹還算是獵豹嗎?不再能夠在樹枝間擺盪的猿猴還算是猿猴嗎?不再能夠在大海中潛泳的企鵝還算是企鵝嗎?如果不是的話,那麼走進動物園裡的遊客們,究竟能夠觀看到些什麼呢?他們走進動物園裡,又究竟想要觀看到些什麼呢?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動物園唯一剩下的、值得稱揚的正面價值,似乎就是「現代方舟」般保育和復育的功能了(如老師提供的補充資料中黃宗潔教授所言[1])。

然而,保育和復育的功能,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建基在動物園這種體制上,它們完全可以用單純的保護區或收容所的型態來達成。就像黃宗潔教授在文中所說的:「復育動物和收容、照養動物的本身,是不需要靠著遊客的目光來支撐其價值的」。 

那麼,既然動物園連最後的一點存在價值都沒有了,我們是不是可以說,動物園除了娛樂民眾、取悅遊客之外,就完全沒有其他的正面效益了?動物園是不是達爾文主義殘留的渣滓(人類的優越性;剝削的正當性)、在現代社會徘徊的帝國主義幽靈(侵略、征服、殖民)?動物園是不是一種應該徹底禁絕的邪惡設施──它只能滿足人類的私欲,對動保毫無貢獻? 

這或許很有可能是實情;但我總一廂情願地認為,事情並不盡然如此。

除了剝削動物、利用動物之外,動物園畢竟還是存有那麼一點正面價值的──儘管那價值與動物所受的苦難相比是那麼的微不足道,而那價值會是什麼呢?究竟是什麼樣的價值,能夠在褪去了一切冠冕堂皇的外衣後還存留下來呢? 

我想,那是「靠近」。
人類與動物的靠近。
以及那靠近所帶來的情感的羈絆。 

在我的想法中,「靠近」是一切情感的基礎,唯有透過相互之間的陪伴與交流,情感才有可能在兩個個體間萌芽、成長、茁壯。

這也正是為什麼在動保運動中,最容易為大眾所接受的,便是關乎貓狗這類同伴動物的議題──牠們不像在遙遠的冰洋中溺斃的北極熊那樣縹緲,也不像在未知的叢林中滅絕的蟒蛇那樣模糊──牠們就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我們可以明確地看見牠們的樣貌、感受牠們的氣息、參與牠們的生活,我們可以確確實實地看見牠們的歡樂與痛苦、美麗與哀愁,所以我們對牠們有感情,所以我們無法對牠們的苦難視而不見。 

但是其他的動物呢?其他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了的動物呢?我們該去哪裡接近牠們?我們該去哪裡見識牠們的美麗、感受牠們的生活?並因此由衷地確信我們應該要尊重牠們、愛護牠們? 

正是動物園。──動物園提供了我們這樣的機會,讓我們與那些在生活中消失了的動物,有重新相聚的機會。

在那裡,動物們不再只是抽象的符號,不再只是空泛的描繪,不再只是死寂的相片。牠們是有血有肉、會挨餓、會受凍的活生生的生命體。我們在那樣的會面中,見到了真實的動物(先撇開牠們失落的動物性不提)。那是我們對動物產生情感的唯一可能。

當然,我在這裡所作的論述,並不是要合理化動物園圈養動物的正當性,也不是要刻意美化遊客們參觀動物園的意圖。我想說的是,動物園的存在本身,還是有它的正面價值的,而這樣的正面價值,對於動保運動的推廣也是有所助益的。不過,雖然我認為動物園不應該全面廢止,但我卻絕對支持現行的動物園必得要進行改革。

動物園的正面價值不應該建立在對動物的壓迫上,而是應該以人和動物的和諧共榮為主要考量。

 [1] 〈觀看動物:從動物園看動物權利的爭議〉,收入《生命倫理的建構:以台灣當代文學為例》(臺北:文津出版社,2011),頁189-219。



我理想中的動物園藍圖(部分節錄)

作者:蕭兆廷  2011-01-22

我想像中的動物園,是一種「動物保護區式的動物園」。這種型態的動物園,面積必然比傳統的動物園大上數十倍,甚至數百倍。

它的地點必須選在一個有著多樣地理形態、並最好有著豐富氣候類型的地方,以建造出適合各種不同動物的生存環境。像是同時擁有草原、雨林、莽原、湖泊、沙漠(雖然是個很小的沙漠)、石灰岩等多樣地形的地點。以台灣來說,例如墾丁,就是個很好的地點,只可惜它的地形太過崎嶇。

選定了地點之後,便要依據該處的地形,盡可能地重現出各種動物們的生存環境。

當然,這樣的重現畢竟是有所限制的,比方說,寒帶的苔原和熱帶的雨林,就不太可能同時存在於一個動物園內,所以,這種動物園並不是個包山包海、將所有動物一口氣蒐羅進來的動物園,而是個依據當地的氣候和地形,盡可能地將適合生存在這樣環境內的動物,遷移過來的動物園。

像是台灣這樣介於熱帶和副熱帶之間的國家為例,動物園內就可以有熱帶雨林區、熱帶莽原區、沙漠區、季風林區、副熱帶草原區、以及山岳部份的闊葉林區、混合林區、針葉林區等,種種不同的生存環境,供各種動物居住生活。 

在完成了基本地貌的建造後,便要將不同的動物,放置到適合他們生存的區域內生活。

在這樣的動物園內,是沒有柵欄的,只有在動物園的最外圍,有著一道防止入侵者(盜獵者或不守規矩的遊客),和阻止動物闖出園區(防止動物離開是對牠們的一種保護)的圍牆。

在圍牆內,各種動物都是一起生活在一個完全開放的空間裡。比方說,所有生活在莽原的動物(躍羚、長頸鹿、河馬、大象、斑馬、獅子),都是毫無阻隔地一起在莽原上生活。而各個區域間(像是雨林和莽原間),也都是暢通無阻的,動物們完全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在各處間自由移動。

而園區內的動物數目,則是依其在食物鏈中的位階高低而定。例如老虎、獅子等高階的掠食者數量,可能就只有個位數;而最底層的初級消費者,如躍羚、斑馬等的數目,就有可能來到上百隻。園區內動物數目的比例分配,完全以維持生態系的平衡為最高原則。 

因此,這種動物園,可以說是以完整地「再現野外生活」為目標,盡可能地讓動物們,能夠以從前牠們在原棲地生活的方式繼續生活下去──動物們完全必須依靠自己去覓食、去抵抗天敵、去繁衍後代、去努力地生存下去。

除非生態系失衡,否則人類是不能輕易介入、干擾到動物們的生存競爭之中的。在這樣的動物園裡,呈現的是動物的真實生活,讓動物們能夠保有牠們原初的本性,也使來此參觀的遊客們,能看見真實的、未曾扭曲過的、真正夠資格稱為「動物」的動物們。

……我非常不切實際地想像出這樣一種動物園,雖然我也很清楚,這並不是個完美的動物園,真正完美的動物園,應該是擁有美麗自然的地球本身。

但當人類真的願意耗費這麼多的心血來建造這樣的動物園時,或許我們業可開始期待,走到這一步的人類已經能夠逐漸地,把動物當成是「共同生活的夥伴」,而不再是用來奴役壓榨的賤物。

希望到那時候,人與動物真能平安和諧地共同生活下去,共同創建出屬於全體生靈的美好未來──儘管那命題本身可能便是個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