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來聊聊領養不棄養(最後會聊到丁守中喔)

【Raye 專欄】

圖片來源:《十二夜》粉絲專頁

領養不棄養是《十二夜》電影的宣導口號,簡單又朗朗上口。

有朋友問我,好端端一句「領養代替購買」幹嘛不用?為什麼改領養不棄養?

對啊,這就是九把刀苦口婆心的地方。這一次,我們想要拉進更多的人一起來關心狗狗的死活--會買狗的人代表他喜歡狗啊,指責什麼呢?應該視同夥伴,先進來看電影再說吧!希望你的第二隻狗、第三隻狗可以用領養的......。

這部電影的宣傳就這麼小心翼翼的,哪裡都不靠攏,誰也不想得罪的,希望大家走進戲院看完這些狗故事。我們相信影片的力量,會讓大家對養狗這件事有更多思考。


所以我也清楚這部片的侷限在哪裡。
為了讓最多的人走進戲院,吞下這些令人難受的故事,我們選擇避開批判。

「我,領養不棄養」,是所有人都可以從自身做起,也認同的大方向。這句口號美好到類似「我希望世界沒有戰爭」、「我希望世界和平沒有飢荒」,美好到和電影的殘酷有很大的落差。

電影的開頭就告訴大家,14天的拍攝期間,我們紀錄了450隻狗,其中只有56隻被領養。(但這數字是不真實的,若扣去劇組領去的22隻狗,民眾領養只有34隻,其中23隻是幼犬。)

14天,有223隻狗被抓進來(141隻是幼犬,佔63%);
14天,有82隻因病等等原因「自然死亡」(63隻是幼犬,佔77%);
14天,有117隻狗被安樂死(56隻是幼犬,佔48%);
14天,捕捉入所223隻,安樂死117隻,安樂佔進量的52%。
假設劇組沒有領養22隻狗,比率是62%。

請多看兩眼幼犬的比例。
大家可以憑著數字想像拍攝時的慘烈。

實際上電影呈現出來的不過冰山一角,每天早上我們看著「自然死亡」的屍體一具具裝進塑膠袋,後面幾天,每天都有身體被同伴吃了一半的小狗。有一幕,長長的走廊眾多屍體排列著,到現在,我閉著眼睛都會看見。

我們拍下那麼多悲慘的事實,
只 為 了 告 訴 大 家 領 養 不 棄 養 嗎?

一度我很蠢的幻想過,票房可以好到讓政府願意檢討這十幾年來很有問題的政策,我真的蠢到可以去吃跳跳的大便了。

我們去農委會播《十二夜》,看完某官說了一句「我十年沒走進收容所了」(我的天啊!簡直是無恥!沒走進收容所你怎麼了解現況?你在編列甚麼鬼預算啊?)下一句是「台北已經做的很不錯,如果地方收容所是這個樣子,真的要好好檢討。」(然後就離席了?!)四兩撥千金的把事情推給地方政府,沒多久傳出員林收容所被秋後算帳的新聞。

接著新北市動保處,包場三天讓收容所工作人員去看電影,新聞出來了,動保員說《十二夜》拍攝與事實不符。說實在,我很感謝新北動保處包場看電影,所以你們在那邊放馬後砲,還丟基層出來消費這種事我就不說了。

不講過去,我們講現在。「與事實不符」這不是你用講的就算了,歡迎收容所跟我連絡,條件不用多,跟員林一樣就好了,讓劇組去紀錄十四天,我親自幫你們平反,否則丟這種新聞稿出來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那,號稱「快要做到零安樂」的台北市內湖收容所,就能夠接受大眾的檢視嗎?我問,是否願意接受拍攝,給各地收容所一個良好示範?「沒有沒有,不敢不敢。」他們要回去琢磨琢磨。

嚴一峰處長,我們碰過一次面,交換很多心得。內湖收容所的「自然死亡率」在2013年度的評比調查上是20.6%。

台大獸醫專業學院費昌勇教授,看完《十二夜》發表心得說到:「收容所的動物若自然死亡率超過3%,就不符合動物福利」,因為狗貓在收容所時,若有病就該醫治,如果經獸醫判斷是無法醫治,就應該給予人道的安樂死,不能讓動物慢慢病死。這種折磨,就像凌遲而死一樣,非常殘忍!

那麼,有四個獸醫的內湖收容所,自然死亡率竟然高達20.6%?原因在哪裡?難處是什麼?內湖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即使控制好犬瘟疫情,幼貓、幼犬的夭折率還是非常的高。

然後農委會出現一則新聞稿,說發明了「多元認養方案」(......),順便宣佈十幾億預算要蓋五星級收容所,藍圖都有了。(我的媽呀!)

花蓮也有一個。我在奶奶家看到桌上全彩的農民曆,112頁有64在宣傳傅崐萁的政績,其中一頁就是在講鳳林要蓋「愛狗樂園」,收容量可達六千隻(網路文宣寫一萬隻)。想當然,花蓮、台東、北迴歸線一帶的狗,到時候都會被抓去這個愛狗樂園,可是,花蓮平均一年要收容兩千多隻,台東也要兩千多隻,我們加起來除以二好了,兩千五百隻,只要兩年,這個愛狗樂園就裝滿了,超過收容量,再怎麼愛狗照樣得做安樂死。

我不是說收容所不應該蓋。
有篇文章在介紹瑞士的收容所,乾淨漂亮舒適,想養狗的人會非常樂意去那裡領養小狗。台灣的收容所都在荒郊野地,如果我們的收容所可以蓋成那樣多好啊!我也很希望,可是,絕對不是現在!

現在的重點不在收容,在減量啊!!!

全台39間收容所,一年七萬多隻,抓起來、殺掉,抓起來、殺掉。70%左右的狗進到收容所要被安樂死,這意味著,所有投在這70%的狗身上的資源,都像丟到水裡一樣不見了--
因為半個月後他們都死了!!!

大家請回想一下,第六夜,那些來不及長大的。有人看標題就哭了,聽網友說有人看到這段,跑出戲院再也沒回來......。

星期二和星期四的收容所,我們拍得幾乎沒有時間休息,一窩又一窩的小狗被送進來,無止無盡的,在裡面餓死、病死、安樂死。

這些幼犬不是紅貴賓、不是柯基、不是哈士奇(別傻了,收容所不會有名種幼犬),他們是台灣米克斯的小孩,勇敢、強壯、很會生,一年可以生兩次,一次可以生九隻。

野外出生的小狗夭折率很高,車禍、餓死也多,但只要有一隻母的小狗活下來,明年開始,加入媽媽的行列,一起生小狗。

我在農委會前聽過政大盧倩怡老師發表的一段話,台灣流浪狗或半放養的家犬,大致統計的數量是十萬隻,收容所可以關六千隻,要殺也要等12天才能抓下一批。同時間剩下九萬多隻在外面生小孩,十幾年來「捕捉、收容、殺掉」的政策,等同空轉,這樣子的做法,沒有結束的一天,簡直就是永續經營。

太恐怖了啦!

我不要蓋漂亮房子給這些小狗住,然後十二天後幹掉牠們!
我寧願這些錢拿來結紮他們的父母!

講到幫狗絕育,大家應該都聽過TNR(捕捉、結紮、原放),政府不做TNR,是因為這個 "R" 字,說放回追車咬人誰能夠負責?最好打個晶片,叫愛心媽媽負責。我覺得真的很無聊,不做TNR,牠生的小狗追車咬人,誰又能負責?

我們能不能全民老老實實的來面對這個數量?--
每 一 年 我 們 要 殺 七 萬 多 隻 狗

如何能真正的讓這個數字往下降?
而不是治標不治本的蓋更多收容所?

現在為流浪動物絕育這事政府是不做的,多是民間自費買單,政府是補助乖乖待在家的家犬絕育,在外嘿咻的無法補助絕育。

為什麼?

因為我們的動保法根本不承認台灣有流浪動物啊,這樣動保法怎麼會好呢?無法實際執行的法,訂得再美再崇高,就是沒有用啊!不如動保法簡化成五個字--「領養不棄養」算了。

這幾年動保人士一直試著要讓「流浪狗」三個字進到動保法裡,未果。以至於狂犬病疫情爆發時,政府無法對街頭流浪動物提出對策。對他們來說,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是要如何對策?

所以政府買了大批疫苗,都打到收容所裡叫做「無人陪伴之動物」身上去了,十二天後死光光,疫苗也死光光。

丁守中說:「我是要選市長的人,先進國家城市是不允許流浪動物在街頭的。」丁先生要選市長之前,可以請你先把眼睛張開嗎?

對不起,不是故意要罵你。
請所有立法委員,都拜託把眼睛張開吧!

領養不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