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動物上好戲/恐龍是什麼?

【唐葆真 專欄】
2015-06-25 聯合報 文/唐葆真

好萊塢暑期檔打頭陣的《侏羅紀世界》已陸續在世界各地上映。作為《侏羅紀公園》系列電影的第四集,片中的恐龍更大、種類更多、殺傷力更強,且特色不一,每隻都魅力十足,預料又會掀起一陣恐龍熱潮。但在進電影院之前,或許我們可以先想一個問題:恐龍是什麼?

早期的反派怪獸形象

就生物考古學而論,一般通俗話語中的「恐龍」(Dinosauria)為不精確且不存在的生物分類,十九世紀時的科學家已經認識到所謂的「恐龍」包含了生物學上屬蜥臀目(Saurischia)與鳥臀目(Ornithischia)的各種動物。兩者生理構造大不相同,前者多半如暴龍之肉食性雙足動物,後者則如劍龍等草食性四足動物。換句話說,「恐龍」是一個將不同生物並置於一個人為創建的分類名稱之下的非科學俗語。美國圖像學家米歇爾因此形容「恐龍」一詞背後的建構邏輯,就像是不了解地球上生物學發展的外星人,將地球人所認識的哺乳類與鳥類統一視為「哺乳鳥」(birmals)一樣。

在文化範疇裡,恐龍與龍(dragon)的關係耐人尋味。一般人的認識中,前者是曾明確存於地球上的生物集合體,直到十八世紀晚期才被考古學家發現而問世。後者則是源於人類想像力的文化產物,多半伴隨天災人禍而生,為毀滅之象徵(有趣的是,中國傳統中的龍則為對立於災難之吉相 )。如同所謂的怪獸,西方中古時期想像中的龍為不同生物的混合體,身似蜥蜴卻又俱有蝙蝠般的翅膀而得以翱翔。現存的早期英國文學作品之一的史詩《貝武夫》中,主角貝武夫遭遇的第三個敵人正是一隻會呼出火焰的龍。

現代藝文創作的世界裡,恐龍與龍的形象卻又非如此分明。一九三三年的電影《金剛》將發展了超過一個半世紀的恐龍考古生物學,與傳統文學中終會被主角戰勝的惡龍形象加以結合。電影中,前往拯救被金剛綁架的女主角的一行人在旅途中遭遇三隻恐龍:第一隻劍龍不敵人類的槍砲彈藥而亡,第二隻在湖裡的雷龍則造成渡水乘船的人們重大死傷,第三隻暴龍更讓人類完全投降,最後是靠與人類相似卻實為他者的金剛才能擊敗。二十世紀不少災難電影因此讓形似恐龍的生物扮演了類似的反派怪獸形象,早期的庫斯拉便是一例。

當代動物集合體影像

在這個脈絡下,史蒂芬.史匹伯執導的《侏羅紀公園》系列電影的第一集,便試圖顛覆此恐龍為惡龍的觀念。負責以實際模型加數位科技製作恐龍的特效團隊,以將恐龍呈現為野生動物(而非怪獸)作為首要目標。前置作業中,他們參考了大量野生動物的生態紀錄片,試圖以人們所熟知的雙足與四足動物運動時的身體平衡與移動方式,來再現片中各式恐龍運動中的姿態。

片中的恐龍之所以獵殺人類的動機也不太像是作為象徵或寓言中的惡魔降臨,而較接近純粹生物性的捕食。史匹伯更明白說過:「我想要我的恐龍是動物。我甚至不允許別人稱牠們為怪獸」。

不過,這種看似單純的恐龍再現卻又十分弔詭。一方面,特效製作人員想將恐龍與怪獸加以區別,因此賦予其動物形象。另一方面,這樣的動物形象卻不是建立於任何考古生物學知識,而是其他當代生態紀錄片中的動物身影。

一九九三年《侏羅紀公園》上映,全球票房屢創新紀錄,周邊產品大賣,所掀起的恐龍熱引起不少孩童學習考古知識的興趣,進而投身該研究領域,片中基因複製等科幻場景甚至啟發了現實生活中的科技發展。現實與虛擬相互滲透的影響力之大,該片從此確立了後《侏羅紀公園》時代「作為動物的恐龍」並非實際上存在於過去的生物,而是風格擬真但本質實為當代動物集合體的影像。

我不禁開始亂想,於深層時間(deep time)中處在過去的恐龍,若終究成為影像,和人類處於同一時空、且被經由各種媒體所中介後認識的野生動物是否亦為影像?而在深層未來中的外星人或是主宰地球的其他物種眼中,我們此時此刻所能感知的實體肉身是否也終將是另一個影像?

十九世紀畫家Charles Knight筆下的恐龍
十九世紀畫家Charles Knight筆下的恐龍
十九世紀畫家Charles Knight筆下的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