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5日 星期二

停止預設:談街貓大橘子遇害事件,「人心冷漠」一說

關於發生在2015年十二月底的台北市溫州街貓「大橘子」被殺害案件,不家庭成員、酷兒學者與小說家洪凌的簡短評論:

【黑貓迷路夢 專欄】


「除了文學家的唯貓至愛主義緬懷文字,我認為自己有義務處理一下大橘子遇害與通報的一些問題性,提供不家庭酷兒視野的評論。

1. 「據海倫清桃透露,一開始警方指出,「大橘子」是浪貓,沒有主人,所以無法受理,必須等到確認主人身分後,才能受理報案,現場愛貓人士與警方僵持不下,最後法國籍確認為「大橘子」主人,才正式受理並調查。」


由於我自己也以「民眾」(好吧,氣急敗壞時我連【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有權利詢問並得到答案】這種話術都使用了!)身分打了許多通電話詢問,目前可印證的是該篇報導資訊正確。亦即,羅斯福路四段的派出所不斷堅持一個「有主(伴)方能被確認受害且報案」的a. 人類看待非己物種的中心主義,b. 這宣稱的政治無意識就是:任何生命總是要有個「主/伴/當你受害時能為你代言的whatever」。無論是貓或人或任何物種,此般心態不啻病徵性地表達出裸命(bare-life)即是「沒有長久固定單偶的命」(life without a permanent or fixated owner/partner/companion)。身為不家庭的成員之一,我嚴厲譴責此等意識形態。事實上,所有關切(甚至不需要三次元接觸)大橘子者,都可以為他的遇害來發聲與通報,不應該便宜行事,為徜徉於天地之間的任何生命去找個「主∕伴∕next of kin」來單偶地承接這份責任(或特權)。


2. 「當時目擊一切又幫忙追人的王姓女老師表示,她28日向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但警方拖延了26小時才受理;此外,王老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提到,當時陳男抓著貓要前往地下室,一路上有許多人車經過卻都沒有人伸出援手,「可見台灣人心太冷漠。」」

警方怠惰擺爛這點,我不能更同意!然而,關於【人心冷漠】,這點我尊敬地不全然同意,而且,我有身為在地居住者且觀察周遭跨物種共處的看法。必須誠摯地指出,若是某種文明優越的內在部署與外在階序未得到劇烈的改造,類似事件恐怕還是會發生。台灣人(尤其是溫州街周邊、稱為【溫羅汀】這一帶)對於貓貓的愛,堪稱我見過的濃烈熾熱,然而,殺害大橘子者是個外型符合常規的年輕男子。這一帶的愛貓者很習慣有模樣堂堂正正的人抱走貓或帶走貓,即使貓痛苦掙扎或甚有人眼見不對而攔下嫌疑者,外型良好者若足夠精明,只要用1. 是要帶回照顧,或2. 是要為他從事TNR,即可輕易通關。

我相信王老師當時當然有呼救,但這位年輕男子的外型為他帶來太好的passport(雙關語,後揭露是澳門人而非「內地大陸人」,大家更是非常克制地將焦點鎖在「可惡的台大交換生」,而非「死外勞或死大陸人滾!」)。以致於,即使周邊充斥著愛貓人與善良非冷漠者,若難以克服體內文明次序所造就的剎那猶豫,就溜失了攔阻對方、至少可以把大橘子從對方掌握截斷的機會。

然而,上述的分析絕對不是要大家從此1. 對所有的加害貓人類喊出「426」或「死外勞」來造成群眾爆打該人類的效應,甚至2. 發展出更細緻的監控「外來者」SOP(這真是個髒字)。而是,我們的人貓連帶性必須基礎地停止1. 愛貓人必然大約長得如何如何。2. 加害貓者必然有任何族裔、性別、或階級化外型的這種可憎不堪預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