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7日 星期日

這樣愛動物,錯了嗎?--談毛利作家葛雷斯的〈蝴蝶〉


本文收錄於英語島English Island 2015年10月號

圖片來源:〈蝴蝶〉一文出自
《Electric City》一書
出生於紐西蘭的葛雷斯(Patricia Grace),作品中常透露出對於後殖民議題的關懷,例如控訴「殖民者」(colonizer)如何自居「移民者」(settler)以粉飾太平、淡化對於原住民毛利人(Maori)的壓迫,就連一則看似與此主題無關的極短篇〈蝴蝶〉也不例外。這則故事一開始呈現的畫面,是一個隔代教養的家庭(skipped-generation family)中,祖父母與小孫女間的溫馨日常互動。祖母替孫女編髮辮(plait)、交代她到學校一切都要照著老師說的做;祖父則在送她出門時,得意地告訴鄰居,他的孫女已經開始上學了,而且非常聰明,會把每天的生活都寫下來,最後還不忘再次叮嚀孫女要聽老師的話。

當孫女回家後,祖父母立刻問她今天寫了些什麼,孫女唸道:「我殺了所有的蝴蝶」,她指著自己的畫圖日記解釋,「這是我,這是所有的蝴蝶」。當祖父母追問這則日記有沒有得到老師的肯定時,小孫女卻說不知道,因為老師解釋了蝴蝶的生態之後對她說:「蝴蝶是美麗的生物……不殺蝴蝶」。面對迷惘的孫女,祖父母沉默了許久,最後祖父開口說:「妳知道的,那是因為老師的高麗菜都是在超市買的」(“Because you see, your teacher, she buy all her cabbages from the supermarket and that’s why.”)。


透過這個只知道照本宣科的老師,葛雷斯很技巧地批評了居於權威地位、不懂人間疾苦的殖民者。老師絲毫沒有追問小女孩為何要殺蝴蝶,更不會想到要幫忙農務的她,是怕蝴蝶產卵會造成蟲害影響收成,才需要做這件事。在這個故事裡,葛雷斯的立場非常明確—真正的睿智者,其實是雖然一開口英文文法就有錯,卻能適時開解孫女的祖父,而不是自視比較文明、對原住民抱持「教化使命」(civilizing mission)的殖民者。

如果放在動物保護運動的框架裡看,老師的形象或許與許多人眼中愛唱高調的動保份子有些雷同,特別是她認為不能殺蝴蝶的理由,竟然是因為蝴蝶很美麗,更符合了不少人對動保的成見—所謂的動保不過是「選擇性的仁慈」(selective mercy),只是想保護可愛的動物。之所以說這是一種成見,是因為動物保護運動所涵蓋的層面從來就不只有一般人所熟悉的小貓、小狗、兔子等可愛動物,例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The Environment and Animal Society of Taiwan)近年來建議民眾多支持符合動物倫理標準的友善雞蛋(ethical eggs),讓以格子籠(battery cages)養雞這種造成母雞身心痛苦的飼養方式能逐漸被淘汰,這類關懷經濟動物的運動,顯然就並非侷限在可愛與否的問題上。

不過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方向來思考這個「蝴蝶真美麗」的問題:如果我們對可愛的動物特別有感情,這是一種過錯嗎?又會造成什麼樣的問題嗎?知名動物行為學家勞倫茲(Konrad Lorenz)曾表示,基於想要保護與養育小孩的天性,當我們看到動物表現出人類嬰兒般的特色時,很自然地會產生溫柔與愛憐的情緒,於是像嬰兒一樣頭比較大、雙頰鼓脹、四肢較短以及行動笨拙的動物,就特別容易得到人類的青睞,從這個角度來看,或許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確可能比較關注某些可愛動物,而強求所有的人都能對不同的物種給予同樣的關心,恐怕也過於理想化。

其實,只要不至於對「幼態持續」(neoteny)過度執著—例如只有在同伴動物稚齡時期才願意呵護、一旦動物長大了沒那麼可愛就狠心棄養,還有不要任意惡待不夠可愛的物種—例如一看到蛇就亂棍打死,那麼對於可愛動物的偏愛,或許也不是那麼大的罪惡。不論是蝴蝶的美麗或是動物的可愛,固然都不該是我們珍視某些物種的唯一理由,但也不必以此嘲笑動保人士偽善。更何況可愛也能成為契機,喚起更多人天生具有的「親生命性」(biophilia),如此,我們所關懷的對象,也終能逐步拓展到更多其他的物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