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

【讓我們繼續痛著的事實】

圖片取自網路資源


文/諶淑婷
本文刊載於聯合報【青春名人堂】2016-08-27

「皓呆」真的是皓呆,就這樣為人類賠上一條命。明明是英挺帥氣的哈士奇,但飼主搬家時沒想過帶牠一起走,選擇每三天去餵食一次,最後一次大概一周沒餵,就死在屎尿四散的陽台,臉被蛆啃食大半。鄰居通報動保處,飼主回:「可能太久沒餵,沒想到會死。」是啊,「皓呆」一定也沒想到,否則我真希望牠就在那最後一次餵食時咬死飼主。


和憤怒聲音同時出現的,是對於如我這種因動物死亡會憤怒的人的嘲笑,「動保人出動」、「動保人又有事可以鬧了」、「動保人準備打人了」。不知道何時起,在台灣,因動物被虐待致死而憤怒的人與虐待動物的人同罪。唯一高尚的只有批評動物保護的人,他們說,要同理,理性,原諒,教化,追求同物種平權。


我們痛徹心扉、驚懼疑慮,被視為過度渲染、否決人權。是的,這群人始終在談人,人的教化、人會改變、人還有未來,卻不去談那隻狗的感覺、那隻貓的存活、牠們被奪走的未來。


你跟他談生物平權,他跟你說人權都還不夠平等,這句話的偉大意涵,大概就是你跟他說公平正義,他跟你說飯都吃不飽吵什麼的概念。但誰都知道,軍人的尊嚴不是被狗咬走的,是他們選擇無故虐殺動物且認為平常無比的那一刻丟的;台大的教育目標是自己丟的,他們何時想到教育,明明只想到校譽;會餓死一隻狗的人,根本不配吃下一碗白米飯。


那麼牛、豬、蛇、獼猴、長頸鹿的死呢?每天都有其他動物死去,人們似乎反應不一。確實,人對看起來可愛的動物就是有私心,把動物暗分等級,這是本能反應,因而有「同伴動物」(伴侶動物)的出現,貓狗是生物界中相對與人親近,可以提供人類交往間相似的情感與依靠,所以當牠們被殘虐的殺害時,人類也特別憤怒。


而且我們的情感會移動擴散,因為關懷貓狗,進而在意經濟動物的生存條件,改成蔬食,選購人道飼養肉品,捐款關懷野生動物的社團……這是一層接一層的,並非不相關,更不可能彼此對立。動物住在哪、社會角色為何不是重點,重點是那是一條命。生命會終結,但不該是蓄意用殘酷的方式殺害,那和無知造成的死亡,對人的感受來說還是有差距,儘管對動物來說都一樣。


動不動保,根本不重要,只要是人,就會對惡意虐殺感覺憤怒害怕擔憂。動不動保,根本不是對另一個人施暴的理由,無論殺人殺貓,接受制裁並保持其身為人的自尊是必要的,讓他有尊嚴地活著並受罰、接受諮商輔導、任何的一切,讓他有能力看見內心的黑洞、思考自己的錯、了解生命之重,而非繼續憎恨這個社會,繼續被原諒,繼續犯行,繼續被詛咒挨打。


事到如今,我還是不知道怎麼區分好人壞人,只知道有該做與不該的事。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隻貓狗受害,也不知道若寬容原諒,那些人是否就從此不再犯。誰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沒有好貓好狗或是壞貓壞狗,只有死去的事實讓我們繼續痛著。